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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转递制度
2014-07-19 11:09:47   点击:


一、查借阅事由: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工作条例》的精神,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提供查借阅干部档案或查借阅有关材料:
1、因对干部考察、任免、调动、聘任、审干、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参军、出国、职级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2、政法部门等单位因侦查、审理和公证,必需通过人事档案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查阅有关材料。
二、查借阅人范围:
1、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必须是二名中共党员。
2、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档案。
3、除组织、人事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同级、上级或本部门以为人员人事档案。
4、为便于档案利用、管理和保证档案安全以及保护个人隐私,日常接触人事档案的人员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特殊情况除外)。
三、查借阅手续:
1、学院内部人员查阅人事档案时,由查阅人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2、外单位查阅人事档案的应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派二名中共党员按照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3、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验明阅档人介绍信及证件后,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院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登记并陪同查阅方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起查阅。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新进人员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新进人员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应届毕业生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尽量减少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属工作调动人员转递档案,可自带直接交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3、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必须在学院办理完毕离职相关手续同意调出档案后,方可转出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要随人事调动及时转递。
五、查借阅要求:
1、查阅人事档案一般需要有二人同时在场,而且限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阅览室。人事档案不允许借出。
2、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借阅档案规定,保证档案的安全,所阅档案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凡不符合查借阅档案手续,均不予办理。
3、未经人事档案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复制人事档案材料。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3年6月20日
 
 
 
 
 
 
附件一:《查阅档案审批表》
附件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两附件都在以下链接)
http://www.boustead.edu.cn/uploadfile/2014/0719/201407191112175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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